自考轉考由外省轉入廣東如何操作?
2024-07-26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廣東省作為我國沿海發(fā)達地區(qū)之一,每年都吸引了大量外來人士前來務工。但想要在一線城市中謀求好職位,首先需要有一定的學歷文憑。對于部分想要在廣東發(fā)展,但是在自己家鄉(xiāng)報考了自考的考生來說,第一步就是需要辦理自考轉考,將自考考籍轉入廣東。自考轉考一般以電子轉考的方式完成,以下是具體操作步驟。
1、考生按照新生報名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取得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2、考生辦理轉入,必須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辦理。
3、考生登錄系統(tǒng),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廣東省考辦已經(jīng)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定;然后向縣(區(qū))考辦提交登記表以及廣東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4、考生在廣東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照。
5、縣(區(qū))自學考試辦公室收集考生資料,驗核考生資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縣(區(qū))考辦將考生資料統(tǒng)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資料后,通過系統(tǒng)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錄入考生在廣東省的準考證號,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上半年3月32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6、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tǒng)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系統(tǒng)的畢業(yè)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yè)所需要通過的課程。
目前,自考經(jīng)過了不斷完善,讓考生們能夠更方便,更快速拿到學歷文憑。已經(jīng)在外省報考了自考并且取得了部分科目合格證明的考生,可以直接通過自考轉考的方式,將考籍轉入廣東,繼續(xù)學習,進而拿證。如果想了解更多關于自考轉考的問題,可以點擊咨詢廣東自考在線老師。